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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年来,武汉市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,得到了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。民政部、湖北省、武汉市领导,多次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视察和指导工作。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,孤残儿童在环境优雅、基础设施先进、服务功能齐全的武汉市儿童福利院里健康的成长。
尤其是近十年来,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认真贯彻“养、治、教”相结合的方针,坚持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道路,紧紧依靠社会力量,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、服务对象公众化、运行机制市场化、服务方式多样化、服务队伍专业化,积极转变过去封闭式管理和关门办院的模式,实现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、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、救济型向福利型的转变。1985年以后,相继开办了“武汉市中山特殊教育学校”、“武汉市伤残儿童康复中心”、全国第一家“孤儿艺术团”、“育苗艺术幼儿园”和附属小学。1995年,市政府无偿划拨土地16.4亩,解决了花园山上百余户棚户的拆迁的问题,并积极争取台湾慈济基金会捐款1452万元,修建了儿童福利综合大楼。与此同时,市政府还拨款500万元改造基础设施,修建了生活大楼,并拨款80万元拓宽门前道路,解决进出难的问题,使孤残儿童的生活、学习、医疗、康复条件彻底改观。管理上狠抓干部职工队伍建设,积极开展“院务公开”,着力营造民政形象,大力开展爱岗敬业比奉献等文明创建活动,造就了一支政治素质高、管理意识强、专业技术精、服务质量高的专业化队伍。
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被湖北省民政厅授予“湖北省示范福利院”,多次被武汉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、“文明单位”,连续三届获得“新风杯'竞赛'最佳服务单位”。2000年被市妇联评为“十佳巾帼文明示范岗”,2001被授予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”先进单位,被市总工会授予“五一劳动”奖状、“模范职工之家”称号,被武昌区委评为“吴天祥小组”先进集体,院附小被市教委评为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集体,2002年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一级标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