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期间以女方名义购买房屋,女方出资十五万,男方出资二十万。还未结婚,双方即谈分手,这种情况下房屋该如何分割?
本站关律师认为:房屋是以女方的名义购买的,男方的出资在法律性质上存在三种可能,一是赠与,二是借款,三是共同购买。
如果买房的目的是用于双方的共同居住生活,则赠与可以排除;若无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曾约定为借款的,借款也不宜认定;剩下的只能是共同出资购买,双方对房屋存在共有关系。
您在进行任何会有法律后果的行动之前,请先请教您的律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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