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证据属于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?
http://www.hubeihy.com/ 2004-12-15 20:35:39
阅读
次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"新的证据",是指以下情形:
(一)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: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;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,经人民法院准许,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。
(二)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: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;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,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。
【
打印
】 【
关闭
】
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webma
ster@hubeihy.com
湖北婚姻网 © 2003-2004版权所有
本站网络实名:
湖北婚姻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