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站内视点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涉外婚姻 异域采风 预约咨询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继承问题 收养问题 精神损害 心理咨询 服务范围

哪些证据属于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?


http://www.hubeihy.com/ 2004-12-15 20:35:39   阅读
 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"新的证据",是指以下情形:
  (一)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: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;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,经人民法院准许,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。
  (二)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: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;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,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。
打印】 【关闭
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webma
ster@hubeihy.com
湖北婚姻网 © 2003-2004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:湖北婚姻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