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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?


http://www.hubeihy.com/ 2004-12-15 20:25:51   阅读
 
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"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":

(一)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;

(二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

(三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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